联想ThinkPad E580笔记本电脑有质量问题,7天内商家再三推诿不给换新机
投诉编号:CR201904091008330142115
投诉时间:2019-04-09 10:08
投诉对象:联想电脑
投诉诉求:换货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2019年3月28日,本人所在公司在北京麦考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联想笔记本电脑,对方于4月2日开具发票。 2、2019年3月28日下午17时许发现公司下发的联想ThinkPadE580出现方向键翘起,经过查看发现键帽损坏,当时公司采购人员下班了,没有在当天联系销售人员。 3、2019年3月29日上午我公司采购人员联系经销商,把笔记本电脑送到购买地址并提出换货要求,经销商回复:“该笔记本电脑已开机激活并有使用痕迹(仅安装了微信电脑版),不予换新机,只能维修键盘",我方明确声明“维修键盘不能有任何拆机行为”后把笔记本留在经销商处。2019年4月5日下午16时左右,经销商把笔记本电脑送还我公司,没有等待最终确认就离开,等我本人收到笔记本时,着重检查之前损坏的按键,发现维修后的按键,在使用过程中偏离中点敲击按键时,键帽就会翘起,影响使用。又再次联系经销商,得到的回复是“想要彻底修好按键,必须拆机更换键盘”,我方再次提出更换新机的要求,得到的回复是“按键损坏是外部原因,收到货时没有发现依然开机使用,是我个人原因,不能换新机,”并且毫无根据的指出该方向按键损坏,是人为故意损坏。 我不能认可,原因如下:1、常规情况下买来新的电脑,一般是先看外观,但是当时方向按键的键帽有一侧是连着键盘的,刚打开电脑平放着的时候键帽并没有翘起,无法得知键帽的损坏。一般大家刚买来新电脑的时候普遍会敲击字母按键,很少会敲击方向按键。所以开机使用后才发现方向键有问题,是可以解释得通的。2、根据《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三章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起七日内可以退货”,但经销商以“电脑已激活不能退换货”为由拒绝我合理的的换货要求,已经违反了《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三章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知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在第一次被拒绝后,我退而求其次选择不拆机维修,但经过维修(换键帽)后,依旧无法正常使用,并且由于维修时间过长,已超过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时限,再次协商后,经销商提出拆机换键盘,我不希望刚买的笔记本就被拆机维修。根据联想厂家提供的服务“15日内换货”。 我的诉求是:联想给我换同型号的新机,并且在两日之内更换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