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恶意扣押资金
投诉编号:CR201806141811120114057
投诉时间:2018-06-14 18:11
投诉对象:支付宝
投诉诉求:其他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从5月27至今一直冻结我个人账户,之前有顾客在我店消费398元人民币,分2次消费,第一天199 第二天199 然后顾客使用支付宝支付,然后说没收到货,试问,没收到货为什么第一天买完第二天继续给我打钱,支付宝接受顾客投诉冻结了我的支付宝让我提供凭证,我提供了我本人身份证及小票,他又让我提供门头和小票贴脸照片,我又依照他说的提供了,还不给我解封,真是够了,再他要求我投诉期间,随意更改消费者投诉金额,消费者实际消费398元,支付宝写498 ,然后打电话问他,他说是工作人员马虎大意写错了,试问就这样的商家,谁还敢使用支付宝,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完全霸王条款,凭证已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