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便利店食品存在异物,不承认不解决问题
投诉编号:CR202304031548000230894
投诉时间:2023-04-03 15:48
投诉对象:7-Eleven(广东)
投诉诉求:赔偿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2023年3月28日,本人在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8号线鹭江地铁站附近的711便利店购买了一个“16.9套餐”,包含一个多多柴鱼虾扒潜艇堡和一瓶味全葡萄汁。在食用过程中,我发现虾扒堡里面有一些奇怪的白色点点,当天跟门店的林店长进行沟通,林店长反馈给他们同事,于3月30日他们同事跟我进行沟通,说是要根据图片跟生产商进行判断,但是至今还没有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并且过程中否认该食品属于食品异物的问题,本人不想过多纠缠,请相关部门介入,要求该门店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一千元,至于生产商的问题由门店商家自行解决,该门店应向我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