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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旅游网霸王条款,拒绝退款

投诉编号:CR202311091933420232647

投诉时间:2023-11-09 19:33

投诉对象:携程

投诉诉求:退款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投诉携程旅游霸王条款,对于消费者应有的诉求不予退款。我于11月8号19点20分在携程预定了澳门骏龙酒店,预定金额为587.23; 2、因定下的酒店时间与个人行程冲突并不能支持前往,我于8号晚20点30分及时向平台申请取消订单退款,才得知平台有单方面不可取消退款要求,我认为这属于商家单方面的霸王杀款; 3、申请取消以后,我多次与平台客服沟通,但是多次被拒,并且无视我的需求,首先我通过网络订房,酒店不能随便以不能取消订单为硬性要求以此作为理由拒绝退款。 4、首先从订房到取消订房的时间比较短,酒店依然可以将房间提供给别人,并不会对酒店的正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中明确说明提及,作为一个平台在我提出我消费者应有的述求但是平台都不解决完全未提供到一个平台应提供的服务,任何的说辞都是属于推卸与无视消费者需求。 且,这笔预定的款项是587.23,对方一口就说要赔250港币将近50%的款项,我请问市监局和工商局是允许市面上平台去这样恶意收取费用的吗?!平台这边根本没有尽责去解决事情和问题,开口就是要我接受去赔付这批不合法规的款项,还威胁什么如果不同意后续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根本不是一个平台解决事情该有的态度,如果这样的霸王条款都能存在,这种霸王条款都能立在消费者法规之上,简直是藐视国家设立的消费者法,侵占消费者权益; 平台介入后随便给出一个还是损害了我消费者权益的方案就置之不理了,距离预定时间还有将近两个星期凭什么不予全额退款!凭什么就敢狮子大开口收取我将近50%的款项,客服来电都亲口承认这个赔款并非是酒店收取,惘然消费者权益制定霸王条款,强制扣款,这是在所以能被市场监管局和工商局所容许的是吗?还是置消费者法无视? 5、我的诉求是收到全额退款!至此,我希望质量万里行平台能予以我帮助,取消预定酒店的订单,追回全额款项。

投诉处理:

投诉通平台审核通过 2023-11-10 11:54
商家处理中 2023-11-10 13:10

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商家回复2023-11-10 22:59

商家: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详细记录并反馈相关部门处理中,请您注意接听携程来电,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商家回复2023-11-13 14:10

商家: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酒店事宜,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已与您电话沟通,就补偿方案已达成一致,感谢您的反馈。

双方取得一致,投诉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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