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报送公示说明及2018年6月报送情况
时间:2019-05-15 17:26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有关要求,在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委的指导下,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监测工作。
自2016年1季度起,协会已先后制定和开发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非金融企业部分)和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系统(一期),并陆续采集从业机构数据。截至目前,统计监测系统(一期)直报机构已经近300家,报数机构的交易规模占所在行业比重超过80%。统计监测系统(二期)已接入76家机构,该系统实现了行业统计数据采集方式由按月收集总量数据向每日采集逐笔交易信息的根本转变,后续将依计划分期分批推广,最终实现对会员机构及整个行业的统计监测全覆盖。
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监测工作在客观反映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状况,提高行业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从业机构更好履行数据报送义务,不断提高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协会将按月对相关机构(包括部分协会会员和非会员从业机构)报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的机构名单将定期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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