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新闻】重庆市消委会公布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17 15:3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1月15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预付消费、教育培训、休闲旅游、医疗美容等几个方面。
洗车场撤场退费遇阻
2023年7月,重庆市大渡口区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重庆业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靓车牛人”洗车场(万达广场门店)办理洗车充值卡,后来该洗车场撤场,但未妥善办理消费者退款事宜。大渡口区消委会支持鲁女士等108名消费者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退还剩余的洗车费。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按照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将案件委派给大渡口区消委会进行诉前调解,该公司最终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并将5.31万元洗车费退还给了消费者。该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评为2023年度调解典型案例。
培训机构关门无人退费
2023年5月,重庆市铜梁区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重庆市江北区中公职业考试培训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以下简称铜梁中公教育)报名公务员考试培训,现该机构停止经营,却无人对退费情况作具体说明。铜梁区消委会调查发现,铜梁中公教育撤校,涉及学员235名,剩余学费592万元,且部分学员已起诉到铜梁区人民法院。由于铜梁中公教育与学员签订的培训合同中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铜梁区人民法院无诉讼管辖权的情况下,铜梁区人民法院按照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将案件委托给铜梁区消委会进行调解。截至2023年12月,铜梁区消委会帮助131名学员退费285.73万元。同时,铜梁区消委会对未及时到现场签订退费协议的学员争取到兜底方案,明确后续退费学员同样享有本次调解协议同等约定权益。
超市强制游客购物
2023年8月,消费者李女士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消委会投诉,称其参加特价旅行团来重庆旅游,导游将游客带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渝九杏生活超市购物。购物期间,店内营业员宣称不买东西不准走,李女士在该超市被迫购买中成药粉50克,花费400元。经沙坪坝区消委会调解,超市退还消费者购物款400元。
客栈诱导游客取消订单
2023年9月,消费者宋女士向重庆市江北区消委会投诉,称其在网络平台预定了国庆节期间入住重庆市江北区锦之澜客栈的订单。入住前接到经营者的电话称“客栈已经倒闭,换老板了”,要求消费者退房。消费者按照经营者的要求在网络平台取消了订单,事后却发现该经营者仍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并且房间价格已上涨。经江北区消委会调解,网络平台赔偿消费者100元住宿代金券。
美容院侵犯消费者肖像权
2023年12月,消费者代女士向重庆市渝北区消委会投诉称,2023年9月她在重庆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星美容)做超声泡项目,支付费用6499元。同年12月,消费者发现该医院在新氧平台上的超声泡项目宣传页面出现了她的面部照片,该美容机构欧洲之星项目下方也使用了她的面部照片进行宣传。代女士认为该美容机构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经渝北区消委会调解,该美容机构在平台上撤回消费者照片并退还消费者2327元,另支付2000元作为赔偿款。
美容机构诱导客户消费
2023年10月,消费者李女士向重庆市黔江区消委会投诉称,其花18.8元购买了蕾特恩祛痘连锁黔江店的祛痘体验项目,体验项目结束后,该美容机构负责人宣称要彻底治疗皮肤问题,需办理治疗套餐3980元。后因无力支付套餐款项,李女士在经营者的极力推荐下进行贷款消费。经黔江区消委会调解,该美容机构同意退还消费者3980元。
经销商“发空单”非法获利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称,他在网上某手机经销商处下单并支付了6800元购买一款紧俏的华为手机,几天后该经销商联系王先生称手机已经发货,要求消费者须先确认收货。消费者看到物流信息显示正在派送商品,便点击“确认收货”。但此后王先生一直没有收到手机。重庆市消委会调查发现,王先生一点击确认收货,平台就将货款转入该经销商账户。该经销商已多次采用“发空单”方式非法获利。消费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案正在处理之中。
经销商虚构商品库存
2023年10月,消费者廖女士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称,她在某平台廷之盛文学专营店下单并支付68元购买一套书籍,但迟迟没收到货,查看平台信息显示该订单收货地址错误。重庆市消委会调查发现,该经营者根本没有该书籍货源,系虚构商品库存并虚假发货。经重庆市消委会组织调解,平台退还了消费者的购书款。
中国消费者报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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