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不履行赔付义务
投诉编号:CR201812291701500131972
投诉时间:2018-12-29 17:01
投诉对象:德邦快递
投诉诉求:赔偿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我买了一对黑曜石水晶麒麟,在德邦快递运输途中损坏,经与卖方、快递公司协商由收货方快递公司向收货方赔付,我买的是一对雌雄麒麟,损坏一个就不成对,所以我要求给我赔偿或者再买一对同款都可以,他们说给我赔付,那一对损坏的商品也说要给我,他们不要,所以就把麒麟又拿给我,还给我发了他们赔付确定单,但是确定单赔付360元,不是一对价格760元,更不是保价的1000元,即便这样360一直没有到账,问快递员说只能等,我向他们客服咨询一次,投诉一次皆没回复,又投诉一次回复说尽快处理,结果又是半个月没人回复没人管!恳请质量万里行帮我维权!
投诉处理:
投诉通平台审核通过
商家处理中
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消费者补充2019-01-17 10:33
消费者:德邦快递与2019年元月十五日赔付了380元。但是该公司做法不对:一是金额不对,根据2018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所以应该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因为我买的一对水晶麒麟是在市场精心购买的手工制品,不是批量生产的规格随时都有,因此不具有替代性!完整的雌性各一只,单品没有意义,因此我当时要求两只都退给快递公司,他们要么赔付要么从新赔大小配套的一对水晶麒麟,他们答复是给我赔付资金。所以他们应该按保价给我赔付。
第二是他们行为不端,几个月拖着不赔付,投诉之后才跟我联系,并且又持续到2019年,非要我答应按380赔付才给我履行义务,难道我不答应就可以不履行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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