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借条的网络借贷行为已经构成高利贷犯罪行为
投诉编号:CR201907250439470151488
投诉时间:2019-07-25 04:39
投诉对象:360借条
投诉诉求:赔偿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本人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在360借条借款合计12000元,至今已经偿还5655.42元,但仍有8663.70元待还!也就是说借款一万二,总共要归还5655.42+8663.70=14286.12元,借款利率高达19.07%,远远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2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即为高利贷,高利贷是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360借条的网络借贷行为已经构成高利贷犯罪行为,应该予以取缔,并责成其借款业务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取消其不到一年提前还款按一年利率计算利息的霸王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