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 砍头息
投诉编号:TS20200803073146083483
投诉时间:2020-08-03 07:31
投诉对象: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投诉诉求:其他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参考话术: 我2017年10月3在它们平台借了一笔钱,借款本金5万,实际到账4万6千,上个月我把这笔钱都还请了,到年底了,我算了一下今年一年的收益支出,结果发现有很多钱不知道去哪了,今天我就好好的核对了一下所有的账单,发现跟你们平台的这笔借款,严重的不对,今天发现你们的利息远远不止当时业务员给我说的,我借了4万6,用了36个月,最后总还款是87654.6, 算上你们放款扣的服务费用,都将近2万多了,你们的年化利率已经达到48%了。当时放款扣的我2万多的砍头息,这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我现在要申请减免或者退还砍头息。 砍头息,管理费的相关规定 2019年10月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以价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预先扣除利息(砍头息),是指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是条禁止性规定即禁止出借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网贷砍头息是可以退回的原理:合同法第两百条,